把握好督政的“度”
教育督導已經成為政府推動教育事業(yè)發(fā)展的重要抓手,。面對教育改革發(fā)展的新形勢,,特別是推進教育管,、辦,、評分離的新要求,教育督導工作更要有新思路,、新方法和新舉措,。
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前印發(fā)《深化教育督導改革轉變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。
根據(jù)《意見》,國家要建立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職責的督政體制,、指導各級各類學校規(guī)范辦學提高教育質量的督學體制,、科學評價教育教學質量的評估測量體系,形成督政,、督學,、評價監(jiān)測三位一體的教育督導體系。
防止職能泛化,,不以督導替代行政管理
明確職能定位,,妥善處理好教育督導與教育管理的關系。在督導體系完善的轉型時期,,要慎重劃分督導職能,,決不能以教育督導替代教育行政管理,防止督導職能的泛化,、異化,。
尤其是在進行頂層設計,、制度安排的時候,,一定要嚴格按照教育督導條例規(guī)定,把教育督導的體系定位在“督政,、督學,、監(jiān)測”三位一體上,否則,,極有可能越位,、錯位。
突出工作重點,,妥善處理好教育督導與普通檢查的關系,。要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,充分考慮教育發(fā)展水平的地區(qū)差異,,根據(jù)階段性工作任務,,確定符合教育實際需要的督導工作重點。
在現(xiàn)階段,,督政十分重要,,依然是督導的重點。但要慎用督政,,把握好督政的頻度,。
如果督政過多過濫,會弱化行政管理效能,,導致政府領導產生路徑依賴心理,,把本該依法履行的教育責任,異化為應對督導的需要,就會慢慢影響督導權威,,降低督導成效,。有些常規(guī)性的工作,通過開展檢查就能落實的,,就沒有必要啟動督導機制,。
既要探索新工具,又要避免研發(fā)浪費
強化機制保障,,妥善處理好督導任務與督導條件的關系,。隨著督導任務逐漸加重,更應強化督導機制建設和條件保障,,有必要開展教育督導條例貫徹落實情況的專項督查,,推動解決一些影響和制約教育督導的突出問題和困難,比如機構設置,、人員編制,、專項經費、督學待遇等,。
同時,,特別要加快推進督導手段現(xiàn)代化,這是教育督導最值得創(chuàng)新的方面,。要重視督政,、督學、監(jiān)測平臺建設,,推廣優(yōu)秀督導平臺運用,,提高督導的效率和水平。
有些地方的平臺建設,、使用得已經很成熟了,,我們完全可以借鑒、甚至直接使用,。不需要各地進行研發(fā),,到時候如果上下互不兼容,會導致大量的浪費,。
比如,,中小學生電子學籍管理系統(tǒng)就有前車之鑒,有些地方提前研發(fā)使用的學籍系統(tǒng)與國家的系統(tǒng)功能不對應,,接口不兼容,,最后只能棄而不用。
敢于啟動問責機制,,發(fā)揮好杠桿作用
注重結果運用,,妥善處理好督導報告與檢查通報的關系,。無論是督政、督學還是監(jiān)測,,都要善始善終,,形成客觀公正的督導報告或監(jiān)測分析報告,并及時予以通報,。針對督導發(fā)現(xiàn)的重大問題,,要敢于啟動約談、問責等機制,,要把督導報告作為考核,、獎懲的重要依據(jù)。
大家深有體會,,凡是納入經濟社會科學考評的工作,,黨委、政府領導特別重視,。因此,,要爭取把教育方面的重點工作納入考核指標體系,堅持原則,、公平公正,、獎懲分明,充分發(fā)揮督導結果的杠桿作用,。督導結果用得好,,既有利于推動事業(yè)發(fā)展,,又有利于樹立督導權威,。
加強隊伍建設,妥善處理好教育督學與教育專家的關系,。要提高教育督導水平,,適應現(xiàn)代化的督導工作要求,建設一支高水平的督學隊伍至關重要,。
一是資格準入問題,,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擔任督學,督學也不一定非教育方面的專家莫屬,。二是學習培訓問題,,督學的入職培訓很重要,平時的學習也要制度化,,尤其一些多年離開一線崗位的老督學,,更應了解現(xiàn)行的教育法律法規(guī)和政策要求,防止思維定式,,以免用過去的老政策,、憑自己的老經驗,,來指導現(xiàn)在的教育工作。三是激勵機制問題,,督學的專業(yè)化,,要求大量優(yōu)秀人才進入督學隊伍。
除了用事業(yè)成就感和職業(yè)榮譽感吸引優(yōu)秀人才外,,更重要的是要落實督學的經濟待遇,,為他們提供職務晉升、職稱晉級的通道,,讓他們安心從事督導工作,。
(作者余兆輝,系江西省宜春市教育局黨委委員,、總督學,,本報記者甘甜參與整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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