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環(huán)境工程職業(yè)學院2009年應屆畢業(yè)生教師資格認定公告
根據(jù)省教育廳、市教育局有關教師資格認定文件精神,現(xiàn)將我院2009年面向應屆畢業(yè)生認定教師資格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的對象
我院大專應屆畢業(yè)生,均可報名申請,申報條件見附件:贛州市教育局《關于做好2009年全市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》。
二、報名時間與地點
1、咨詢與報名時間:
2月16-23日,受理應屆畢業(yè)生報名;
2、報名地點:
學院教務處 聯(lián)系人:徐航
三、隨帶材料
資格審查時需提交下列材料:
1、個人書面申請,并由所在分院蓋章。
2、由本人填寫的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》(一式兩份);
3、《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》(一式一份);
4、身份證、戶籍證明和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(一式一份);
5、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寸4張、兩寸2張(需補修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者需另外攜帶一張藍底1寸免冠近照并到現(xiàn)場攝像);
6、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》、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單科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(一式一份);
7、師范教育類專業(yè)畢業(yè)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籍管理和教育教學實踐材料復印件(一式一份)。
四、具體時間安排
1、報名與受理申請:
2月16-23日,受理申請報名;
2、教育學、教育心理學考試報名:2月16-23日,受理報名,地點:學院教務處,收費標準:考試報名費:60元/科,教材費:62元。
3、教育學、教育心理學考試:4月12日;
4、普通話測試:3月1-5月10日;
(注:2010年起,無“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”原件的申報者一律不予報名,請申報人員提前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。)
5、體檢:5月10-6月10日;
6、教育教學能力測試:6月初至7月中旬;
7、認定與發(fā)證:6月底-9月底。
教務處
2009年2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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